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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吴有贵等3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8-05-18 09:27:59 来源: 作者: 编辑:赵暖星 点击:

区政府发〔2018〕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吴有贵同志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免去区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刘光权同志任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免去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军宏同志任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免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职务;

苏广明同志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局长,免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俊英同志任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免去区统计局总经济师职务;

邵海南同志任区食品稽查局局长;

孙  皓同志任什社中心卫生院院长,免去区卫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保平同志任什社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左建聪同志任区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喻  鑫同志任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唐晓鑫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崇勇同志任西峰新闻网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  巍同志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抒文同志任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喜霞同志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乔  欢同志任区瓜菜产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晋小军同志任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天湖公园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广军同志任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东湖公园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鹏举同志任区水利建设管理站站长;

任海斌同志任显胜乡残联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任考刚同志任显胜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焦飞虎同志任区食药监局显胜食药监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麻恒川同志任区食药监局什社食药监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路远明同志任彭原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韩  创同志任后官寨镇民政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麻  伟同志任西峰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路月晖同志任区禁毒办主任。

免去:

李本钢同志区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脱翀博同志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晓霞同志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职务;

郭云旭同志区教体局(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姚小华同志区环保局副局长职务;

刘  荣同志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巨光银同志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