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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邵永帆等2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8-05-15 08:52:01 来源: 作者: 编辑:赵暖星 点击:

区政府发〔2018〕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邵永帆同志任区果业局局长,免去区公路局局长职务;

张  睿同志任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免去区食药监局副局长、食品稽查局局长职务;

胡治锋同志任区地病办主任,免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岳  涛同志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石永华同志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承熹同志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忠诚同志任区水政监察大队队长,免去区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万成同志任区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主任,免去区水政办主任职务;

赵守谦同志任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彭原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职务;

冯建全同志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主任,免去区崆峒良种场场长职务;

顾晨华同志任区矿产资源管护队队长,免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  佐同志任西峰公安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西峰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赵  凯同志任西峰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免去西峰公安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贺举军同志任西峰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教导员,免去西峰公安分局肖金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吴晓明同志任区拘留所所长,免去区拘留所教导员职务;

王  真同志任区拘留所教导员,免去西峰公安分局什社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

雷普雄同志区果业局局长职务;

杨  奎同志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永峰同志区教体局(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祁国瑞同志区水务局副局长、水利建设管理站站长职务;

杨  勇同志区卫计局副局长职务;

陈  勇同志区地病办主任职务;

杨春锋同志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职务;

田忠义同志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付建华同志西峰新闻网络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  靖同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

张俊宏同志区禁毒办主任职务;

范  哲同志区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慕文千同志后官寨镇民政工作站站长职务。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