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编号:20180614000002 【区长信箱】 【其他】 2018-06-14 IP:42.88.1*
尊敬的王区长: 我们是董志镇财政所一般干部,2011年3月,按照上级财政体制改革要求,我们7人上挂至西峰区财政局基层财政所工作,区编办核定我所全额事业编制7名,上挂前我们7人在镇政府属在编人员。2017年9月22日,按照西编委发【2017】32号文件,撤销乡镇财政所,职能划转乡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我们7人的编制被西峰区编办收回,致使我们至今无编制,导致养老保险被核停。恳请领导协调解决我们7人的编制问题。 董志财政所工作人员:张玉峰 秦彦荣 班妮妮 李丽霞 翟婷 刘立杰 袁一鸣
回复时间:2018年06月25日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西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乡镇(街道)财政所的通知》(西编委发〔2017〕32)文件要求,各乡镇财政所职能已于2018年1月移交所在乡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人员暂交乡镇管理,随后由人社部门调整。

因乡镇与区直事业编制不能跨层级调整,所以原乡镇财政所人员全部占用乡镇空余事业编制。但因董志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无空编,对于董志财政所安置的7名工作人员不能占编的问题,将在全区乡镇事业单位中进行空编余缺调剂,以保障原董志财政所7名工作人员的编制和养老保险审核。

庆阳市西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