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马维鑫,男,汉族,农民,户籍地址:西峰区彭原乡芦子渠村上庄队18号。
二、 信访事项
反映其办理的庄基证被村委会收取复查,至今未见庄基证,自己有盖房意愿但是无庄基证,要求处理。
三、调查结果
经查:
(一)信访人所反映的新的庄基证书名不是自己,而是户主马贵超;
(二)彭原辖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时间、流程、具体要求是:1.具体时间: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勘测丈量、卫星定位以及村民填写确权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审批表,从2012年开始至今,涉及到项目征迁的村民小组未进行确权登记,下剩涉及学校、村部等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未进行。2.登记工作进程:2012年进行了彭原、上何、草滩三村,2013年至今进行了芦子渠、义门、赵沟圈等12个村。3.具体要求:村民填写申请书必须是户主本人或被确权登记本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权属资料;作业队在进行勘仗定位时被确权登记人必须现场指界并签字认可、涉及到四邻也要签字认可、涉及到村组集体道路或耕地必须由该组组长签字认可,换发新证必须交回旧证。4.现阶段勘仗作业队正在进行勘测表的绘图、电脑系统录入等内业工作。每户权属调查资料及收回的旧庄基证都在该户的权源资料之中。
根据以上流程,信访人家庄基证是在2013年按照规定收回保存在信访人家权源资料中,村、组无权利收回群众的庄基证,只是在配合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
新证未颁发之前涉及到农户要使用宅基证时,如何处理
在这期间我所针对农户在进行分户、报电户、购车抵押等,只要持本人所在村委会的介绍信就可以在彭原国土所查阅地籍档案和历年批文并免费提供复印件。
四、处理结果
1、关于新证未颁发之前涉及到农户要使用宅基证的问题。信访人可以持村委会出具的介绍信到彭原国土所查阅地籍档案和历年批文并进行复印;
2、关于新修建庄基的问题。信访人按农宅审批管理办法流程,逐级申报。
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